关于开展2021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的 通 知
   发布者:市残联    发布时间:2022:03:16 16:39  访问次数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“跨省通办”工作的通知》(浙残联发〔2022〕3号)文件精神,决定从41日开始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开展2021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确认年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年审时间:

集中申报期为2022年41日至2022年630

二、年审对象

全市范围内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用人单位

各类用人单位。

三、年审方式

(一)线上申报:2021年度按比例就业年检采用全国统一系统网上申报,各用人单位需登录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(网址:https://www.zjzwfw.gov.cn/zjservice/front/index/page.do?webId=1),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”进行申报,选择“浙江省”,具体流程操作手册

(二)线下申报:提供所有纸质材料到玉环市残联五楼508室办理(手续较为繁琐,建议选择线上申报)。

四、年审需提供的材料

(一)线上申报:

全国联网认证系统线上申报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,相关工资发放、社保明细、残疾证信息全部由系统直接对接,在申报时自动显示,若显示状态为×”则需上传相应的材料予以补充。

(二)线下申报:

1、在岗残疾职工身份证及残疾证复印件

2、用人单位1-12月份残疾职工工资册和残疾职工工资发放银行明细(原件复印件)

3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;(原件)

4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的全年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医疗保险含生育)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参保证明并由社保部门盖章。

5、其他证明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资料。

注:以上资料如果是复印件的请加盖用人单位公章。

五、超比例安置奖励

涉及到超比例安置的企业请在年审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资料(需提供的资料同上述“线下申报”的一样),到玉环市残联五楼508室填报申请表。

六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,是社会各类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,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,逾期未申报办理的,将视作未安置残疾人缴纳残保金,后期无法补办年审,请各用人单位予以重视!

联系电话:8727692189059121、89059122

 

 

另附:网报子系统操作手册(3月).doc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玉环市残疾人联合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3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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